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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球員未經准許重回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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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Listen To The Whistle 首頁 -> 球例研討 (Laws of the G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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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內容
cho cole



註冊時間: 2003-11-05
文章: 25675
來自: HKFRA

發表發表於: 05年11月13日21:59 星期日    文章主題: 比賽球員未經准許重回球場 引言回覆

今天突然被問:
當在比賽進行中,有一名比賽中的A隊球員受傷或因裝備問題到場外處理,期後比賽重新開始後,在比賽進行中這名A隊球員未經裁判員准許重新返回球場比賽,這時助理突然舉�吤傮N(或裁判員即時發現),應如何處理!

本人請教後及翻閱球例後,作出以下回答:

鳴笛停止比賽,向該A隊球員出示黃牌警告,因未得到裁判員准許擅自進入球場期後在皮球停止的位置判對方B隊一個間接自由球來重新比賽。

大家同意嗎?發表研究研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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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 c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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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World



註冊時間: 2003-10-23
文章: 2132
來自: 未來水世界

發表發表於: 05年11月14日14:29 星期一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我想再追問:如果該名比賽球員未經裁判員示意進入球場並於己方禁區內絆倒一名對方球員,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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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ming



註冊時間: 2003-11-11
文章: 25

發表發表於: 05年11月15日19:02 星期二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那先因未經裁判許可擅自進場以一黃牌警告警告該名球員,再根據第二個犯規的性質予以警告、驅逐該名球員離場或不執行紀律行動。並在球賽所暫停之地點予B隊一間接自由球重新開始比賽。

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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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World



註冊時間: 2003-10-23
文章: 2132
來自: 未來水世界

發表發表於: 05年11月16日00:55 星期三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亞ming 寫到:
那先因未經裁判許可擅自進場以一黃牌警告警告該名球員,再根據第二個犯規的性質予以警告、驅逐該名球員離場或不執行紀律行動。並在球賽所暫停之地點予B隊一間接自由球重新開始比賽。

對嗎?


試試再翻查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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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 cole



註冊時間: 2003-11-05
文章: 25675
來自: HKFRA

發表發表於: 05年11月17日01:13 星期四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WaterWorld 寫到:
我想再追問:如果該名比賽球員未經裁判員示意進入球場並於己方禁區內絆倒一名對方球員,應如何處理?


當然判罰較嚴重的犯規啦!
判點球,要是乎犯規的嚴重性,黃就黃,紅就紅!若依例執到正一正,這個球員兩起碼兩黃一紅啦!
但當然執法技巧上可調節,這時要考慮會否補給未得裁判准許擅自重返球場比賽範圍啦!
志哥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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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 c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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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World



註冊時間: 2003-10-23
文章: 2132
來自: 未來水世界

發表發表於: 05年11月17日12:05 星期四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那麼亞明,你又知道點解要罰較嚴重的犯規嗎??
阿祖的第一個帖子已經提供貼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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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ming



註冊時間: 2003-11-11
文章: 25

發表發表於: 05年11月17日13:22 星期四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明白了
因為他是正在進行比賽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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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 cole



註冊時間: 2003-11-05
文章: 25675
來自: HKFRA

發表發表於: 05年11月18日01:00 星期五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當球員連續干犯兩次犯規或雙方球員同時犯規,則判較嚴重的犯規!若真的分不到先後或誰較嚴重,都要停止比賽後採取適當的紀律行動後,可用墜球來重新開始比賽。本地上季聯賽盃決賽有如此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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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 c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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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h09



註冊時間: 2005-06-23
文章: 1547
來自: I LOVE THE GAME

發表發表於: 05年11月18日09:46 星期五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cho cole 寫到:
WaterWorld 寫到:
我想再追問:如果該名比賽球員未經裁判員示意進入球場並於己方禁區內絆倒一名對方球員,應如何處理?


當然判罰較嚴重的犯規啦!
判點球,要是乎犯規的嚴重性,黃就黃,紅就紅!若依例執到正一正,這個球員兩起碼兩黃一紅啦!
但當然執法技巧上可調節,這時要考慮會否補給未得裁判准許擅自重返球場比賽範圍啦!
志哥同意嗎???


阿祖当日提这个问题时,我就想回答一番,无奈近日工作繁忙……

何来判点球的道理?这里并未发生可以判罚直接任意球的犯规!这是我的一种观点;

同理,若该队员未经许可进入比赛场地,对方一队员肘击他,如何判罚?
是对方队员犯暴力行为加直接任意球 or 暴力行为加间接任意球?

我这样理解:比赛中队员受伤离场治疗或调整装备离场,均须经裁判员许可后才可进入比赛场地。
为什么须裁判员许可呢?因为他此时已经中止成为场上队员的身份!(只作探讨,并未得证实)
所以他未经许可进入比赛场地后发生的行为都不能视为场上队员的犯规,而只是发生在场地上的规则未列明的犯规,判间接任意球加按犯规性质进行纪律制裁。
欢迎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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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h09



註冊時間: 2005-06-23
文章: 1547
來自: I LOVE THE GAME

發表發表於: 05年11月18日09:50 星期五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yeah09 寫到:
……同理,若该队员未经许可进入比赛场地,对方一队员肘击他,如何判罚?
是对方队员犯暴力行为加直接任意球 or 暴力行为加间接任意球?


这里还有犯规先后而判罚得问题,复杂了。

还有:
队员受伤离场治疗的回场行为,需要在比赛下一个成死球时开始可以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队员离场调整装备后的回场行为,必须在比赛成死球时经裁判员检查后才可以回到比赛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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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3-10-23
文章: 2132
來自: 未來水世界

發表發表於: 05年11月18日14:13 星期五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yeah09 寫到:

为什么须裁判员许可呢?因为他此时已经中止成为场上队员的身份!(只作探讨,并未得证实)


明白 yeah09 兄的見解, 這個見解也很合邏輯, 不過球例並未這樣寫明隊員身份從離開球場一刻會被中止, 再論, 根據球例問答第十二章, 其中一個案例就是這個情況, 一名比賽中的球員未經裁判員准許而進入球場及犯規, 需要按理判罰更嚴重的犯規. 既然有這個案例, 便應跟隨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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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132
來自: 未來水世界

發表發表於: 05年11月18日14:20 星期五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yeah09 寫到:

还有:
队员受伤离场治疗的回场行为,需要在比赛下一个成死球时开始可以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這個受傷離場治療的回場行為,應該理解為比賽重新開始後並得裁判員示意重新進入球場(忘記了球例出處,應該是裁判指引);

yeah09 寫到:

队员离场调整装备后的回场行为,必须在比赛成死球时经裁判员检查后才可以回到比赛场地;

這點絕對正確無誤, 違規者將被黃牌警告, 然後於皮球吹停時的位置由對方開間接任意球, 這正正是阿祖首發帖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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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 c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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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5675
來自: HKFRA

發表發表於: 05年11月20日01:18 星期日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若该队员未经许可进入比赛场地,对方一队员肘击他,如何判罚?
是对方队员犯暴力行为加直接任意球 or 暴力行为加间接任意球?


多謝yeah09師兄再次參予討論,真開心!
OK!未得裁判員准許重回的比賽球員以下簡稱:A球員
襲擊未得裁判員准許重回的比賽球員的球員簡稱:B球員

以上帖子:我會判罰B球員,兇暴行為或嚴重犯規出示紅牌驅逐B球員離場,另外加一個黃牌警告A球員未得裁判員准許重回球場比賽!由於該A球員仍未被替補所他仍是比賽中球員,所以我會判較重犯規,判一個直接自由球給A方。
另外若A球員是替補球員就不同:
紅牌B球員,黃牌A球員,B方在皮球停止位置得間接自由球重新開始比賽!
大家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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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h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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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547
來自: I LOVE THE GAME

發表發表於: 05年11月21日09:26 星期一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yeah09 寫到:
……他未经许可进入比赛场地后发生的行为都不能视为场上队员的犯规,而只是发生在场地上的规则未列明的犯规,判间接任意球加按犯规性质进行纪律制裁。……

周末一直在被这个问题困着!

检视规则及相关参考,关于犯规(foul)中的三点,比赛进行中、对象为对方队员,犯规发生在场上——这都与本题符合,那是否真就不能置疑这一未经许可而进入比赛场地的受伤或调整装备队员的身份?我找不到可以支持我的根本性论断,不能证实他在场外是被中止场上队员身份的。

但如果只从犯规的严重性来推断,我认为也是不合适的,犯规应该是按照先后顺序的,我认为只有同时违犯两种犯规,才可比较犯规的轻重而就重判罚,如果是先后的应该按顺序!
因为从本质来说,“先”的犯规就意味着比赛中止,“后”的犯规就意味着比赛停止后的犯规,当然这个还只是推断状态,毕竟不会象两个先后犯规有中间的球出界等情况来的界定清楚。
如果这个先后的犯规是两个不同的队伍,这样的认识可能更简单点,判“先”犯规者,后者如果有触犯misconduct的,就进行纪律制裁;
如果先后的犯规发生在同队队员,甚至同队同一队员,如何识别和判罚呢?我认为应该坚持“先”的原则。
支持我作出这样的判断是基于规则的“safety & flow”原则,从安全角度第一下犯规就该保证队员的安全,但出于比赛流畅的考虑,比赛继续,而在因更严重的犯规发生后而只能停止比赛时,就应该按轻处罚,即即使轻者亦应受处罚,重者自然须处罚(虽然纪律处罚从现时来说没有技术处罚有效)。
而如果是同时发生的轻重犯规,情况就有所不同,就须因重判罚,因为它的后更广泛,是接下来的比赛甚至更远:)
……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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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5675
來自: HKFRA

發表發表於: 05年11月21日09:36 星期一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但如果只从犯规的严重性来推断,我认为也是不合适的,犯规应该是按照先后顺序的,我认为只有同时违犯两种犯规,才可比较犯规的轻重而就重判罚,如果是先后的应该按顺序!

贊成此點的意見!
首先始終都是一個比賽球員無被替補就是比賽中球員。另外先後判罰的輕重是著重於Fouls與Misconduct的分別,(這個是您與Ahsir令我學習不少),當然一個先比賽中球犯Misconduct先及後隨有同隊或異隊球員Fouls,理應判罰Fouls先啦,再執行Misconduct的罰則,但都以Fouls罰則來重新開始比賽。但若同時大家都干犯Fouls就:有先後分別啦!
這是我想表達的意思!希望大家明白,再討論仍對大家有好處,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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