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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COLON 07年2月23日16:47 週五
由 Dennis Yip
指引不就是本身因應球例引申出來的執行事項嗎?本身加時可以看待成一個合法的比賽時間,雖然球例的原意是利用加時作為一個決定勝負的方法,但當中已涉及球例的執行,所以補上因執行球例的比賽時間是合情合理。
發表於 COLON 07年2月24日07:23 週六
由 cho cole
之前完全明白裁判員就比賽時間作出補,但日前仍不知加時要示意補時,只知在規定比賽時間時才要示意補時,現在明白!
多謝大象兄!
發表於 COLON 08年2月1日14:33 週五
由 ahsir
發表於 COLON 08年2月1日19:03 週五
由 Song B
發表於 COLON 08年2月1日23:56 週五
由 cho cole
發表於 COLON 08年2月2日10:43 週六
由 ahsir
- in additional time of 1st half of any match = 46+, 47+ etc
- in additional time of 2nd half of match goes to extra tine : 92+, 93+ etc
- in addtional time of 1st half of extra time = 106+, 107+ etc
- in addtional time of 2nd half of extra time = 124, 145 etc.

發表於 COLON 08年2月2日22:50 週六
由 cho cole
明白Ah sir
不是曾經有遵師講過,加時比沒有加時嗎???
發表於 COLON 09年9月20日22:41 週日
由 ahsir
MU vs MC
入球共七個,補時只補4',但奧雲4-3個球入球為96'
carrick換入不用2'麻,嘵士梗no sleep。

發表於 COLON 09年9月22日19:39 週二
由 yeah09
北京时间9月22日凌晨12点,前英格兰名哨格拉汉姆.波尔在每日镜报的专栏中
透露弗格森曾经向他说过英超的一个潜规则
“在老特拉福德球场,直到曼联赢球后你再吹哨”。
波尔从技术上分析了周末曼彻斯特德比存在的补时争议:
“竞赛规则上明确表示对于补时的时长主裁判可以自己控制,……
第四官员阿兰.威利给出的补时盘显示是4分钟,依据换人及庆祝进球耗费的时间,4分钟的补时是合情合理的。
在补时阶段,卡里克换下安德森的时间是30秒左右,所以我和马克休斯的观点是一致的“终场哨的时间应是94.30分”。
欧文的致胜球是在95.28分时打进的,所以我能够理解休斯的挫败感。
波尔建议针对补时的规定要有所改进,一个独立计算比赛时间的人员应该被安排到球场上。
比赛到45分钟的时候主裁判就会被提醒,而下半场同样如此。
發表於 COLON 09年9月24日09:45 週四
由 cho cole
主裁判絕對有權控制補時多少,第四官員的補時提示是只作參考給向觀眾球隊作出一個初步的評估和提示,當然主裁判不能與第四官員所提示的補時相差太........遠啦!
發表於 COLON 09年9月24日17:46 週四
由 cho cole
就是說互相照顧啦!互相提點!Wr are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