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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時比賽Extra time game

文章發表於 : 07年2月23日16:04 週五
cho cole
看完年初四的賀歲盃才令本人如夢初醒 :smt010 :smt010 :smt010 :smt010
。還記得本人首次擔任本地一場淘汰賽的第四官員時,在主裁判員的訓示下怎樣合作作出補時他分別訓示我上下半場在什麼時候向他示意,但我就反問若到加時上下半場要什麼時候示意,他向我表示若加時上半場就不會舉牌示意補時的,母須舉牌示意,這句話我記到今年年初四晚,當晚見加時下半場見第四官員舉牌示意補時我腦袋內出現很多??????舉牌補時???????? :smt017 :smt017 真幸運剛巧有位資深導師在旁,我不放過機會查問,他只說:「你返去睇下球例先!」,翌日二話不說就立即去探討,現有終於明白了,加時比賽也要舉牌示意補時的!這不是規則而是FIFA給裁判員,助理裁判員,後備裁判員的指引!
大家可發表一下!

文章發表於 : 07年2月23日16:47 週五
Dennis Yip
指引不就是本身因應球例引申出來的執行事項嗎?本身加時可以看待成一個合法的比賽時間,雖然球例的原意是利用加時作為一個決定勝負的方法,但當中已涉及球例的執行,所以補上因執行球例的比賽時間是合情合理。

文章發表於 : 07年2月24日07:23 週六
cho cole
之前完全明白裁判員就比賽時間作出補,但日前仍不知加時要示意補時,只知在規定比賽時間時才要示意補時,現在明白!
多謝大象兄!

文章發表於 : 08年2月1日14:33 週五
ahsir
:smt003

加時入球時間點寫呀 ?
如于上半場12' ??


:smt020 :smt007

文章發表於 : 08年2月1日19:03 週五
Song B
ahsir 寫::smt003

加時入球時間點寫呀 ?
如于上半場12' ??


:smt020 :smt007

102' :smt017

文章發表於 : 08年2月1日23:56 週五
cho cole
對嗎??? :smt017 :smt017
Song B :smt023 :smt023

文章發表於 : 08年2月2日10:43 週六
ahsir
:smt005

- in additional time of 1st half of any match = 46+, 47+ etc
- in additional time of 2nd half of match goes to extra tine : 92+, 93+ etc
- in addtional time of 1st half of extra time = 106+, 107+ etc
- in addtional time of 2nd half of extra time = 124, 145 etc.

:smt007

文章發表於 : 08年2月2日15:45 週六
yeah09
:smt008 原来ahsir讲的是加时的加时 :smt003 :smt003 :smt006
那么加时赛的第二阶段不用加号:是否即为:没有再混淆的+++了 :smt016 :smt005 :smt005

文章發表於 : 08年2月2日22:50 週六
cho cole
明白Ah sir
不是曾經有遵師講過,加時比沒有加時嗎??? :smt017 :smt017 :smt019

文章發表於 : 09年9月20日22:41 週日
ahsir
:smt004

MU vs MC
入球共七個,補時只補4',但奧雲4-3個球入球為96'
carrick換入不用2'麻,嘵士梗no sleep。

:smt011

文章發表於 : 09年9月21日17:46 週一
cho cole
有時比賽咬得緊,當要在一個攻方明顯進攻時要完場確實真係要十章的,勝負當然有運無運都無法子!
有時導師話點解唔完場,有時又話點解唔比佢攻埋,講就XX做孰確實XX :smt016 :smt016
教我如何是何?? :smt016 :smt016
執生啦 :smt014 :smt014

文章發表於 : 09年9月22日19:39 週二
yeah09
北京时间9月22日凌晨12点,前英格兰名哨格拉汉姆.波尔在每日镜报的专栏中
透露弗格森曾经向他说过英超的一个潜规则
“在老特拉福德球场,直到曼联赢球后你再吹哨”。

波尔从技术上分析了周末曼彻斯特德比存在的补时争议:
“竞赛规则上明确表示对于补时的时长主裁判可以自己控制,……
第四官员阿兰.威利给出的补时盘显示是4分钟,依据换人及庆祝进球耗费的时间,4分钟的补时是合情合理的。
在补时阶段,卡里克换下安德森的时间是30秒左右,所以我和马克休斯的观点是一致的“终场哨的时间应是94.30分”。
欧文的致胜球是在95.28分时打进的,所以我能够理解休斯的挫败感。

波尔建议针对补时的规定要有所改进,一个独立计算比赛时间的人员应该被安排到球场上。
比赛到45分钟的时候主裁判就会被提醒,而下半场同样如此。

文章發表於 : 09年9月24日09:45 週四
cho cole
主裁判絕對有權控制補時多少,第四官員的補時提示是只作參考給向觀眾球隊作出一個初步的評估和提示,當然主裁判不能與第四官員所提示的補時相差太........遠啦!

文章發表於 : 09年9月24日11:08 週四
yeah09
:smt014 :smt018 :smt018 ,第四官员只是将裁判员之前的补时意愿传递给现场。
出现多出的补时,自然是补时时间内又发生了需要在补足的情节。

如果补时后又出现了离谱的多补,就当给理由 :smt014

文章發表於 : 09年9月24日17:46 週四
cho cole
就是說互相照顧啦!互相提點!Wr are Team :smt016 :smt016